第九章 SQL命令 CREATE METHOD(二)
characteristics
可用的关键字如下:
FOR className- 指定要在其中创建方法的类的名称。 如果这个类不存在,它将被创建。 还可以通过限定方法名来指定类名。FOR子句中指定的类名通过限定方法名重写指定的类名。FINAL- 指定子类不能重写该方法。 默认情况下,方法不是final。FINAL关键字由子类继承。PRIVATE- 指定该方法只能由它自己的类或子类的其他方法调用。 默认情况下,方法是公共的,可以不受限制地调用。 这个限制由子类继承。PROCEDURE- 指定该方法是一个SQL存储过程。 存储过程由子类继承。 (这个关键字可以缩写为PROC。)RESULT SETS,DYNAMIC RESULT SETS [n]- 指定创建的方法将包含ReturnResultsets关键字。 这一特征短语的所有形式都是同义词。RETURNS datatype- 指定调用该方法返回的值的数据类型。 如果省略RETURNS,则该方法不能返回值。 这个规范由子类继承,并且可以由子类修改。 该数据类型可以指定类型参数,如MINVAL、MAXVAL和SCALE。 例如RETURNS DECIMAL(19,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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