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SQL命令 CREATE METHOD(一)
在类中创建方法。
大纲
CREATE [STATIC] METHOD name (parameter_list)
[ characteristics ]
[ LANGUAGE SQL ]
BEGIN
code_body ;
END
CREATE [STATIC] METHOD name (parameter_list)
[ characteristics ]
LANGUAGE OBJECTSCRIPT
{ code_body }
参数
name- 要在存储过程类中创建的方法的名称。 名称必须是有效的标识符。 过程名可以是限定的(schema.procname),也可以是非限定的(procname)。 非限定过程名接受默认模式名。 名称后面必须跟括号,即使没有指定参数。- - 可选——传递给方法的参数列表。 参数列表用圆括号括起来,列表中的参数用逗号分隔。 即使没有指定参数,括号也是必须的。
- - 可选—指定方法特征的一个或多个关键字。
允许的关键字是
RETURNS,FOR, , , , 。可以指定特征关键字短语、或,其中是整数。 这些短语是同义词; 关键字和整数为,提供兼容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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